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城南产业片区12-16等宗地项目(二标段)12-16宗地施工总承包5G网络信号覆盖工程等3个项目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
二、项目技术要求
(一)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按照劳务派遣方式。(其中投标总价为人民币报价,含税包干总价,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合同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及投标人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中标后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服务费用的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福城南产业片区12-16等宗地项目(二标段)12-16宗地施工总承包5G网络信号覆盖工程、数字智谷大厦(12-18)室内信号覆盖项目及福城南产业片区12-16等宗地项目(二标段)12-19宗地施工总承包5G网络信号覆盖工程等三个项目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等工作,乙方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本项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程项目,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甲方可以有权单方调整委托工作范围,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提出的变更要求,并按要求调整施工范围及内容,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经济补偿。
(二)项目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施工工艺和材料符合要求。
2、派遣人员持证上岗,有相关技能和经验。
3、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建立质量问题追溯机制,确保责任到人。
(三)项目进度要求
1、根据项目总体计划、明确各阶段时间节点。确保派遣人员需按时到岗,确保施工队伍稳定。
2、每延期一天完成,罚款5000元,根据实际延期天数,同一工期节点罚款总额不限额。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3、制定应急预案,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工程的工期及其影响;政府重大接待活动等产生的道路交通或施工管制影响;工程设计变更的影响;其他因素。针对突发状况减少对工期的影响。
(四)项目安全要求
1、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现“零事故、零伤亡”的安全管理目标。
2、派遣人员需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3、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响应,减少损失。
(五)人员服从安排
1、派遣人员必须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按时到岗,认真学习早班会宣贯的内容,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缺勤或擅自离岗。
2、施工队伍请假须提前1天向项目部经理报备,未提前报备,属于私自旷工,处罚100元每次。
3、作业面内拆除的物资,需及时退回仓库存储,未经项目部及甲方批准,不得私自处理,违者追究责任,退回物资并处以罚款每次1000元。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进行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标委员会的意见)。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按以下支付款项:
乙方要认真执行施工规范,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及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经甲方与建设单位验收达到合格,保证满足使用单位正常要求。
(1)预付款: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价的30%(其中合同签订先付合同暂定价的10%,进场花名册提交完毕,完成标段拆除工程量的95%,再付暂定合同金额的20%)。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5天内必须向甲方提交本项目全部施工人员花名册和工程保险缴交证明文件(或保险由甲方代为购买,购买的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如乙方无法提供上述资料,甲方有权不支付工程款,直至乙方按要求提交后再予以支付工程款。
(2)期中支付:
(1)原则上工程施工进度款按月支付,具体约定如下:
每月25日前,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当期已完工程量计价申请,经监理、造价咨询、发包人按程序审核同意后,支付给承包人,每期应付工程进度款为当期完成产值的80%。首期进度款请款时需提供保险购买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2)增加的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支付至实际已审核完成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金额的80%;
(3)实际支付的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的85%时,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撤场、提交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如需要则需获城建档案馆的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及存档,且承包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交完整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委托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并完成核对,支付至结算初审金额的90%;
(5)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委托的结算复审单位审定完成,并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后,支付至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97%(若提供工程质保保函,则在竣工结算经最终审核后支付至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100%);
(6)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结算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竣工满两年后,按《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的有关约定支付;